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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性结核吃药多久停药 诊断性结核疗程和停药时间

1、诊断性结核的概述

诊断性结核是指在结核病疫区,经过初筛和进一步检查后,未发现临床症状和体征异常,但是结核菌素试验呈阳性或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化痰和细菌学检查阴性的情况下,病变组织(如肺组织、腹膜组织等)经病理学检查显示为结核病改变,称为诊断性结核。

诊断性结核的治疗与普通肺结核治疗的思路基本相同,即以化学疗法为主,配合营养支持和生活起居调整等综合治疗,但疗程上有所不同。

2、化学疗法的疗程

目前,治疗诊断性结核采用的化学疗法方案是6个月疗程的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其中前2个月为“疾病活动期”,应用4种以上的抗结核药物组合治疗;后4个月为“缩员阶段”,应用至少2种药物组合治疗。

3、停药的判断标准

停药是在治疗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不得轻率行事。一般情况下,学术界普遍认为,复查化疗后,痰培养连续3次阴性即可停药,但也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完成规定的化疗周期;

② 体温、咳嗽、咳痰、胸痛、乏力等临床症状消失;

③ 胸部X线片及CT复查无进展和减轻;

④ 痰细胞学检查呈阴性。

4、停药后的随访

停药后还需要进行随访,监测病情变化。建议复查肺结核抗体(T-SPOT)和胸部CT,每3个月复查一次,随着时间的推移,复查频率可逐渐降低,至少随访2年。

此外,还需要注意其生活方式,应避免接触病源和提高免疫力,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总之,对于诊断性结核这个疾病的治疗方案,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和药品使用说明的建议,合理进行搭配及使用,以达到治疗效果,同时在治疗的过程中又要注意生活和饮食的调节,以过度降低自身的免疫力,诱发其他的病症或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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