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医院管理信息化日趋成熟,个人信息在医院中的重要性越来越被重视。因此,医院所保留的个人信息也时刻关注着大众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医院作为一个信息处理的重要机构,保护个人隐私需要考虑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以此保障患者利益。
医院保留个人信息的期限一般以法律规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当延长保留期限外,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其所需目的实现所必要的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保存制度,将信息保存的期限明确纳入制度范畴,并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采集、利用和保存个人信息。
目前,我国尚未明确具体规定医院个人信息保留的时间,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病理资料、影像资料和药物使用情况等医疗记录进行保存十年以上。因此,可以认为医院个人信息保留的时间一般在十年以上。
医院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信息加密、权限管理等。在信息泄露事件中,医疗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医院还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技术保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安全。
医院个人信息记录是医生和患者之间进行医疗过程管理的必要工具。它不仅有助于医生更好地诊断疾病并做出准确治疗方案,同时也有助于患者回顾疾病经过和诊疗记录,为接下来的治疗提供参考。同时,患者个人信息的保留也有利于对医生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掌握医疗机构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诊治中的问题。